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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導與公告

教育部修正發布「教育部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群設置及運作要點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教育部藝術才能專長領 域輔導團設置及運作要點」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

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室特教組|

說明:

一、依教育部113年7月22日臺教師(一)字第1132602205B號函 辦理。

二、旨案業經教育部113年7月22日臺教師(一)字第 1132602205A號令修正發布,名稱並修正為「教育部藝術才 能專長領域輔導團設置及運作要點」,電子檔得於教育部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
三、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,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 育 及藝術教育司翁小姐(電話:02-77366668)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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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07-31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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