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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南港區胡適國民小學

宣導與公告

「我拒菸我驕傲」宣導短片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生教組|

菸害防制新法自112年3月22日起實施,全面禁止使用電子 煙及未經中央審查通過之加熱菸(截至目前未有審查通 過)。違規使用者,處新臺幣2,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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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3-06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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