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總務處文書組|
一、行政院業於105年12月19日核定每年4月7日為言論自由日, 本部期透過舉辦相關活動向大眾推廣臺灣人爭取民主自由 的歷程,並彰顯言論自由核心價值,以深化我國民主。
二、旨揭活動訂於114年4月7日(星期一)晚上7時至9時假瓶蓋 工廠臺北製造所M棟舉行,活動詳情及報名連結請參考本部官網活動訊 息(網址:https://www.moi.gov.tw/News_Content.aspx? n=10&sms=9009&s=326204)。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3-13|
{{ $t('FEZ005') }} 54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