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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南港區胡適國民小學

宣導與公告

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多元安置須知

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室特教組|

主旨:

檢送「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多元安置須 知」1份,請查照。 

說明: 

一、依據本局103年7月4日北市教特字第10338015100號函續 辦。

 二、本局前於103年7月4日函頒「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 教育學生多元安置計畫」,今修正名稱為「臺北市高級中 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學生多元安置須知」,並因應教育部 112年6月21日修正發布特殊教育法及陸續修正公告相關子 法,配合修正旨案以符現制及現行法定用語,請各校配合 辦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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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9-12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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