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1') }} 呂賀鈞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生教組|
為提升親師生對新興菸品的正確認識,提醒大家注意:電子煙與加熱菸並不相同,但都受到菸害防制法規範!
🚭 電子煙依《菸害防制法》規定,電子煙等類菸品全面禁止,請勿製造、輸入、販賣、供應、展示、廣告及使用。
🚭 加熱菸屬新型態菸草產品,須經衛生福利部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後,始得依法製造或輸入;切勿購買或使用未經核定的產品。
新興菸品並非「比較安全」的選擇,請大家提高警覺,認清新興菸品、拒絕嘗試,共同營造健康無菸的生活環境。
📎 更多電子煙與加熱菸的外觀辨識、差異及相關法律規定,請參閱附件「電子煙 vs 加熱菸 認清不觸法」中英文版宣導圖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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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8-14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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